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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4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300余人;不捕1700余人。共决定起诉7100余人,不起诉1300余人。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7500余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0%;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5600余人,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7.4%;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2.2%。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1600余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1600余件。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违230余件,监督采纳率100%。 3.刑事抗诉。提出抗诉30余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和发回重审10余件,占法院审结数的76.5%。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针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70余件次,同期审判机关采纳率98.7%。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40余人次;对刑罚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600余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60余人;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80余件。 (五)检察侦查案件情况 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5人。 二、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20余件,提出监督意见70余件,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10件,法院改变10余件(含2023年度提出,2024年采纳),占法院审结数的84.6%;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0余件,法院已审结的均获改变。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60余件,法院同期采纳率100%。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80余件,法院同期采纳率99.5%。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 提出的民事诉讼监督意见中涉及虚假诉讼80余件。 (五)民事支持起诉情况 办理支持起诉案件540余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100余件。 三、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40余件,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对提出的监督意见法院尚在办理中。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0余件,法院同期采纳率100%。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对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60余件,法院同期采纳率100%。 (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 共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余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立案情况 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30余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190余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730余件。 (二)检察建议整改情况 提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390余件,检察建议整改率100%。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 提起公益诉讼60余件。同期,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100%。 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0余人。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0余人。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80余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40余人。 (二)有关特殊制度适用情况 通过帮教回访、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等人员开展特殊预防30余次。 六、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情况 (一)刑事检察情况 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50人。起诉案件所涉罪名主要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为140余人和80余人。 (二)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情况 受理涉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监督案件40余件,立案办理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件。 七、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一)信访工作情况 接收群众信访6000余件,其中重复信访850余件。 (二)司法救助工作情况 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中对410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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