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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检察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2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9898人,批准和决定逮捕5133人,不捕5058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25941人,决定起诉18095人,决定不起诉6449人。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21359人。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13811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13476人,占提出总数的97.6%。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13629人,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8.6%,其中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13313人,占提出数的98.8%。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全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1808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1793件,占监督数的99.2%。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书面提出纠正1338件,已纠正1343件(含去年提出、今年纠正)。 3.刑事抗诉。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23件,法院同期审结29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20件,占审结总数的69%。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87件次;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86件,占提出数的98.9%。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152人,同期已纠正142人,纠正率93.4%。对监狱、看守所监管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54件,同期已纠正55件(含去年提出、今年纠正)。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97人,同期已纠正96人,纠正率99%。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32件,同期已纠正30件,纠正率93.8%。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3人。同期,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6人。 二、民事检察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881件。提出监督意见97件,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40件。法院同期审结19件,共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和解撤诉18件,再审改变率94.7%。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6件,法院同期采纳50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4件,法院同期采纳50件,占提出数的92.6%。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8件,法院同期采纳65件,占提出数的95.6%。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的抗诉案件中涉及虚假诉讼14件;对民事审判活动提出的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1件;对民事执行活动提出的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5件。 (五)民事支持起诉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支持起诉200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45件。 三、行政检察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99件。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8件,均获法院采纳。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35件。被监督单位同期采纳135件,占提出数的100%。 (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78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 (一)立案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514件,其中民事类立案204件,占立案总数的13.5%;行政类立案1310件,占立案数的86.5%。 (二)诉前程序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929件,其中发出民事公告194件,占诉前程序总数的20.9%;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735件,占79.1%。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106件,占同期立案数的7%。其中民事104件,占提起诉讼总数的98.1%;行政2件,占1.9%。 同期,法院作出一审裁判40件,均获判决支持。 (四)办案效果方面 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共挽回、督促修复、清理林地、耕地及其他土壤27亩;督促处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8.6万余吨;督促72家相关企业进行整改;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43.4万余元;督促查处、收回销售、流通中的假冒伪劣食品4601.4万公斤。 五、未成年人检察 (一)审查逮捕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7人,不捕95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84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58人,不起诉131人。审结时附条件不起诉97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215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帮教回访、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等人员开展特殊预防505次,开展社会调查2281次。开展法治巡讲195次,受众人数10.2万余人;开展法治讲座559次,受众人数91.2万余人。 六、控告申诉检察 全市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23240件。受理刑事赔偿申请11件,审查后决定给予赔偿3件。 受理国家司法救助537件,实际救助532件,发放救助金76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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