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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区人大常委会《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组在静安区检察院召开垃圾分类“检助力”平台专题座谈会。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副组长宋震、曾晓颖,静安区检察院杨恒进检察长、管巍副检察长及区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绿化市容局、房管局、城管执法局及城发集团负责同志出席。 杨恒进检察长表示,“检助力”平台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是全市首创,在服务大局上非常有意义。静安区检察院将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行政部门的有效监管下,继续发挥好检察公益诉讼职能,通过参与季度工作例会、开展联合检查等方式,充分掌握实际情况和执法难点,找准检察机关参与监督管理的切入点,为建立静安特色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监管体系贡献检察力量。 区人大常委会宋震副主任对检察机关积极作为、行政部门主动配合、城发集团尽职尽责,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表示肯定,并对下阶段工作提出要求。 垃圾分类“检助力”平台的提出 2019年1月3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通过,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上海开始步入垃圾分类强制时代。2019年2月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的意见》,提出“要发挥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作用,聚焦生活垃圾处理等,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违反行为的惩处力度。” 为积极响应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在区人大的有力推动下,静安区检察院在全市率先提出并开展垃圾分类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运用检察公益诉讼助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以下简称“检助力”),护航最美“新时尚”。 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静安区检察院主动靠前,发挥其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中的作用,重点关注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开展公益诉讼和诉前建议相关工作。 同时,由区人大带队,联合静安区检察院和相关执法部门,深入一线进行调研走访,了解全区在垃圾分类制度落实、设施建设、党政机关示范带头、加强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剖析生活垃圾分类基本数据、推进重点、现实困难。 垃圾分类“检助力”平台的搭建 2019年6月11日,静安区检察院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签署《关于运用检察公益诉讼推动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工作的备忘录》,搭建“一院五局”生活垃圾分类“检助力”平台,探索行政监管与检察公益诉讼之间的良性互动,建立静安特色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监管体系。 利用“检助力”平台,推动公益诉讼,争取共赢 这一年来,静安区检察院充分利用“检助力”平台,推动公益诉讼,争取各成员单位的共赢。 静安区检察院扎实开展前期 “两多一专” 调研部署(多方论证研究、多处实地调研、专项部署推进)找准检察公益诉讼的切入点和发力点,他们七次向区人大专题汇报工作进展,实地走访南京西路商务区、江宁路街道等居民聚集区,了解垃圾清运量、垃圾厢房点位设置等现实困难,找准症结。 平台各成员单位之间分管领导层面会晤5次,召开联络人会议6次,通报工作情况。静安区检察院借助宪法宣传周、公益诉讼宣传周等活动,发放宣传手册100余册,通过微信、微博公众号对“检助力”平台工作进行报道,应邀至区城管执法局等进行授课。 检助力平台涉及多方,如何规范有序运行形成合力,在区人大的带领下,静安区检察院聚焦“三个如何”:如何打通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部门之间的联系?如何实现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的线索移送和信息共享?如何及时发现问题、预警问题,形成打击违法行为的合力? 经过前期的调研走访,静安区检察院与“检助力”平台的成员单位间建立了五项工作机制:沟通联络、检查督促、案件研判、案件办理、宣传总结机制,通过这些机制形成打击合力。 这一年来,静安区检察院通过“检助力”平台、“两微一端”、公益线索举报平台等渠道,排摸相关线索和违规警告记录119条,涉及大型商场、办公楼、企业(含餐饮食品)、医院、宾馆和酒店式公寓、养老院、剧院及部分个人。其中涉及垃圾混投60件,占50.4%;未按要求设置收集容器、设施36件,占30.3%;以及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22件和未分类驳运1件。对此,静安区检察院及时将上述违规情况向区绿容局通报。 针对上海火车站管理区域大、流动人口多导致垃圾分类难,会同上海市铁路运输检察院走访上海市铁路局,开展实地调研、商讨解决方案,有效落实分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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