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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是儿童社会化的基本单位,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或遭受不法分子侵害的背后往往存在家庭监护不力等共性问题。针对该现象,长宁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以下简称“长宁未检”)特别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 督促监护令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时,督促、引导父母对孩子履行监护人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保障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针对不同类型的监护问题,督促监护令分为“指导型”“建议型”“强制型”三种。 在各类具体的涉未成年人案件里,除了关注犯罪行为及行为主体,长宁未检的检察人员还力图发掘家长及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并利用该督促监护令解决监管缺失的现象。 在一起涉童工问题的行政检察案件中,涉案单位涉嫌违法违规聘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涉案未成年人无心向学,而家长却放任其停学、打工,甚至深夜仍“人在归途”。经具体了解,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并非不想管孩子,而是出于缓解孩子心理压力、帮助孩子提早适应社会的目的,允许孩子外出打工。针对类似“想管却不会管”的家长,长宁未检发出“指导型”督促监护令,通过以案释法、推荐书目、亲子活动等多种形式,督促家长帮助孩子早日回归课堂、关注孩子情绪变化、培养孩子防范意识,指导家长对未成年人采取合适的监护方式。同时联合公安机关依法向其制发整改通知、线索移送人社部门建议对涉案者严厉查处。 在另一起未成年人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刑事检察案件中,长宁未检了解到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忙于打工,忽视了与孩子沟通交流的问题,导致孩子在网上结识到不良朋辈、被教唆实施违法犯罪。针对类似“管了却管不够”的家长,长宁未检发出“建议型”督促监护令。通过检校家宁萌共育坊、宁萌家长课堂、社区家长沙龙等公益活动,鼓励家长学习认识孩子的心理状况,建议其纠正教育观念、增加亲子间交流、平衡工作与对孩子的陪伴。 而在一涉未成年人盗窃案件中,家长放任孩子长期脱离监护,独自在外地打工。像类似“根本不想管”的家长,长宁未检则发出“强制型”督促监护令,强制要求其当场写下保证书、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课程、与检察官每周一信,时刻意识其监护人身份,为孩子做好榜样、注重孩子的日常生活与心理成长、与孩子共同学习法律知识。 家长是孩子认识世界的第一窗口。通过推出相关督促监护令,给“甩手”家长戴上“紧箍咒”,监督父母更加注重家庭教育关心孩子成长是必要的,也是卓有成效的。自长宁未检实行分类督促监护模式以来,已帮助不少涉案未成年人重拾对生活的信心、促进其家庭塑造良好的氛围,为推动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做出了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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