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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016年3月23日 星期三
刑事检察
刑事诉讼监督部是什么?权威解释在这里(4)
日期:
2018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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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刑事诉讼监督部工作的主要内容?
回答:违法线索调查核实。对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活动监督中的违法线索开展进一步调查,通过主动获取证据,核实是否存在诉讼违法情形,并开展后续监督。
检察前终结诉讼案件跟踪监督。检察前终结诉讼案件,指在未进入检察诉讼环节或从检察诉讼环节退回的案件中,侦查机关自行决定或应当决定撤销、终止侦查或者实际已停止侦查的案件。对检察前终结诉讼案件的跟踪监督,是指相应案件的执法决定已作出、行为已实施或规定期限已超出后,检察机关进行的跟踪监督。
同类问题监督。对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活动监督中的诉讼违法情形进行归集、梳理、分析,针对执法理念、机制建设、制度规范、执法司法行为等层面的典型性、倾向性问题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
“两法衔接”工作监督。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行政执法中涉嫌犯罪的线索,监督公安机关是否依法对移送线索及时立案侦查。通过“两法衔接”平台线上数据核查和线下工作对接发现监督线索,继而开展调查核实、提出监督意见等工作。
诉讼违法行为人监督。对刑事诉讼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严重诉讼违法及其他公职人员履行职务中的严重问题,移送相关材料,加强与监察委工作衔接,为监察委确定行为性质、落实监督提供支持;根据法律授权,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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