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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田间,实地调查破解证据难题
 
日期:2025年12月18日    作者:龚凌逸 郑歌 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工钱终于要到手了,这么长时间的辛苦总算没白费!”日前,拿到二审判决结果的那一刻,杨某某等10名农民工难掩激动。这场历时数月的劳务合同纠纷,在上海市崇明区检察院创新调查手段的精准履职下,终于画上句号。

  2024年2月至6月,杨某某等10人先后来到崇明区某镇的西瓜大棚务工,约定每小时工资13元。然而,务工结束后,西瓜大棚承包人赵某某、刘某某却未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

  为顺利拿到工资,杨某某等人多次与雇主沟通协商,均未取得实质性进展。2024年7月,某镇司法所、平安办及村居组织主动介入调解,但因双方在工时认定上的分歧较大,调解未能达成一致。同年10月,维权陷入困境的10名农民工走进崇明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受理案件后,检察官迅速梳理案情,找到案件的核心症结——双方产生分歧的关键在于证据认定:杨某某等人提供的考勤表因缺乏雇主签字,无法直接作为证明工时的有效证据。

  如何破解证据难题,帮农民工拿出扎实的维权依据?检察官决定跳出书面材料,走进田间地头,从农作规律中寻找答案,以数据测算的方式认定工时。

  深入研究西瓜等同类作物的种植特性和用工规律、收集地方农业部门发布的种植成本数据、援引专业的农业调研成果……在此基础上,检察官实地走访了崇明区两处规模相近的西瓜种植基地,与种植户、工友深入交流,仔细翻阅台账,了解真实用工情况。最终,在翔实调研后,检察官结合涉案20.08亩的种植面积及2月至6月的务工周期,提出合理的工作时长区间。

  2024年10月,崇明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意见书。今年7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意见,一审判决支持了10名务工人员的诉求。雇主赵某某、刘某某不服,提起上诉。近日,二审法院作出裁定,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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