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浦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这已是该院连续三届获得此项荣誉。据介绍,黄浦区检察院始终将“全力维护监管安全,全力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全力恪守司法公平正义”作为其工作的要求和目标。
2013年黄浦区检察院在开展驻所检察监督过程中,发现新刑诉法实施后看守所律师会见量剧增,而现有律师会见室难以满足辩护律师会见需求,有时会发生律师排队等候使用律师会见室的现象。为此,黄浦区院会同看守所及时对外公布律师会见受理电话,开通网上律师会见预约登记系统,以预约会见的方式合理安排会见时间。此外,黄浦检察院还向区公安分局提出对区看守所进行功能性改扩建、增设律师会见室的建议,以满足新《刑诉法》实施后,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需求。该份建议对解决全市看守所的律师会见问题也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
黄浦区检察院在驻所日常医疗卫生检察工作中发现,看守所内在押人员中高血压患者人数占在押总人数的7.4%。为防止安全事故的出现,该院将其中年龄大、血压高的在押人员列为重点对象,通过看守所建立高血压患者专人病史档案,做好每日的医疗巡诊工作,配合落实了医疗防控措施,确保了这些患者冬季期间疾病治疗。
据统计,2011年以来,该院在看守所安全风险评估与防控、羁押期限、警械具使用等重点环节,提出各类意见建议一百余条,在与案犯谈心的过程中挖出案件线索成案19件26人,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确保了看守所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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