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的外来务工青年小L本是一家小饭店的服务员,去年年底的一天他和朋友喝得酩汀大醉后,竟然在街上砸车取乐,结果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幸运的是,松江区首个未成年社会观护帮教基地当时刚好成立,考虑到小L也是一时冲动且认罪态度好,原本面临刑事羁押的小L成为基地的首个观护对象,以一名学徒工的身份在帮教组安排的师傅带教下一边学习一边工作。
2014年区政协四届三次会议上,松江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区政协委员苏正洪向大会递交了一份提案,希望在松江区建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根据刑事诉讼法,对一些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大、有悔罪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可取保候审或附条件不起诉。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一些外来的“三无”(在沪无监护人、无生活经济来源、无固定住所的)涉罪未成年人,因为我区没有观护基地,导致这项工作的落实缺乏必备的硬件条件,对涉罪未成年人的观护帮教效果也打了折扣。在建立了观护帮教基地后,这些外来的“三无”涉罪未成年人通过在基地中的劳动和教育,行为上可以得到矫正,也能够学习到一些工作技能,有利于他们将来融入社会、自食其力。苏正洪副检察长的提案得到区政协领导的高度重视,并交政府部门办理。
2014年12月16日,松江区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帮教基地正式揭牌启用。“这次建立的观护帮教基地采取了和企业合作的模式,最终敲定的这家大规模企业具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公益事业,且党、团、工、妇组织齐全、生活设施完善,为开展帮教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除此之外观护对象根据岗位每月还可以得到数百元的生活补助,有助于他们树立自食其力的理念。” 苏正洪副检察长介绍,“与监外执行不同,观护帮教的对象除了要遵守一定的纪律外就是一个正常的企业职工,除了帮教组、企业负责人外,其他人都不知道他曾经犯过罪,不会产生有色眼镜,更有利于未成年观护帮教对象的健康成长。”
观护帮教不仅仅是为未成年涉罪者提供一个工作的场所,更重要的是要矫正他们之前的偏差行为和思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帮教小组与企业特意挑选了一个技能高、有爱心、肯拼搏的明星员工小王来当小L的老师,小王刚进企业时岁数很小文化程度也不高,但是他凭着自己的毅力自学了高中和大学的课程并考出许多证书,是企业里有名的“拼命三郎”。有了这样的榜样,小L工作和学习的态度都十分积极,在回访中企业负责人对小L的印象也十分不错:“经常看到他跟着师傅探讨,是在认真地学本事和工作,人也开朗了许多。” 企业方面还表态,完成观护并符合一定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可以考虑接纳入企业就业。
松江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的成立,将有效解决涉罪未成年人取保候审缺少担保条件、固定场所、帮教措施的问题,为他们复学、就业创造条件,提高他们回归社会的信心和能力。对于整合社会资源、共同做好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也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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