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初,普陀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收到了一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提请批捕书。由于此类案件通常涉及民生问题,且主要矛盾在金钱关系上,因此该院对于这起案件相当重视,力图妥善办理以解决员工们的燃眉之急。
2014年12月,犯罪嫌疑人唐某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其所经营的两家单位中23名员工劳动报酬共计108000元。公安机关对唐某刑事拘留后,提请普陀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普陀区检察院在受理案件后,从维护劳动人员合法权益、避免劳资矛盾继续扩大的目的出发,积极贯彻案结事了人和的执法理念。在办案过程中,该院着重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说理教育,多次向他强调了刑法中对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相关规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督促犯罪嫌疑人尽快向员工们支付拖欠的薪水。后经多方协调,唐某委托其代理律师将涉案10万余元欠薪支付给了公司员工。近日,普陀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唐某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