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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阮祝军
机遇与挑战:未检工作面临新的形势
时至今日,未检工作已经走过三十个年头。三十年的努力与实践,三十年的耕耘与浇筑,未检工作已经从星星之火形成燎原之势,并在机构建设、理念更新和制度创新方面形成模式与特色。伴随着检察改革的逐步推进,未检工作遇到了新的机遇与挑战。一是检察改革给未检工作带来新的课题,未检机构独立设置、未检人员专业化配置等工作措施需要进一步推进。二是未检部门业务范围逐步扩大对未检办案机制和能力提出新的挑战,未检办案机制和办案能力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三是未检诉讼监督业务不断扩展,业务短板需要进一步补齐。如何进一步深入推进未检工作专业化与规范化建设是能否把握机遇、迎接挑战的重要一环。
实践与探索:未检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的初步成果
面对机遇与挑战,我院主动融入上海未检工作三十年的实践,结合嘉定工作实际,开拓思路,深化探索,努力开创嘉定未检工作的新局面。
立足办案,提升未检工作专业化建设新成效。基于未检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在检察改革过程中,我院保持未检机构的独立设置和专门配置,充分发挥未检部门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方面的作用。加强与侦查机关协调联系,督促侦查机关成立专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女子探组”,充分发挥女性侦查人员的性别优势。推动建立专业化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体系,保证涉罪未成年人得到及时和充分的法律救助。推动建立心理咨询师专业队伍,为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咨询与矫治。深化和完善社会调查工作机制,提高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的有效性。
深化探索,推动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工作取得新进展。在司法办案区对不捕、不诉的未成年人开展宣告和训诫活动,通过程式规范的宣告和训诫程序,让犯罪嫌疑人充分意识到犯罪行为的后果及不捕、不诉决定的意义,实现特殊预防的目的。在不捕、不诉宣告会上,扩展教育的对象与范围,开展亲职教育,指出家庭教育的缺失、不当与未成年人犯罪的关系,要求父母能够加强对自己子女的关心和关注,强化监护人的职责意识,正确引导未成年人形成良好是非观念和生活学习习惯。
多方借力,探索“三位一体”观护帮教新模式。针对办案非沪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高位运行的情况,秉持“平等保护”的理念,借力区域基层群众组织、大型企业和外省市检察机关,延伸观护触角,形成同乡结对、师徒带教、异地协作的“三位一体”观护帮教新模式,推动观护帮教力量的多元化和观护基地布局的合理化,为来沪涉罪未成年人切实提供特殊、平等的司法保护。
注重效果,推动建立被害人救助新体系。促进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制度建设,积极推动性侵等案件办理场所专门化建设,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二次伤害。联合妇联等部门,对未成年人被害人开展个案心理疏导。适当放宽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的范围,畅通司法救助的渠道。
多措并举,实现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新突破。将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未成年人一般犯罪预防的重点,组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宣讲队,开展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宣传活动,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知法守法观念。在社区设立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基地,定期由宣讲人员值班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家庭教育指导。开展随迁子女和流浪儿童等特殊群体的社会预防工作,借助流浪儿童保护教育中心,与青少年社工站等合作,将流浪儿童纳入观护体系,推动流浪儿童犯罪预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展望与深化:推进未检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深入发展
未检工作历经三十年的发展,在已具备的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深化推进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努力争取嘉定未检工作取得新成效。
持续深化未检工作机制专业化建设。在未检部门独立设置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未检工作专业化队伍建设将是下一阶段的重要任务。根据未检工作捕、诉、监、防一体化的要求,结合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和本院工作的实际,进一步充实未检办案力量,优化未检工作模式。以提高司法保护能力为核心,提高品格能力、情感能力、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为主线,加强未检队伍综合素能建设。根据未检工作中社会化工作丰富等特征,从保证未检工作目标实现的角度,建立区别于侦监和公诉部门的独立评价机制,保证未检工作科学发展。
持续深化未检工作规范化工作。针对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修订后刑诉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原则性规定,进一步建章立制,完善操作细则,保证未检工作规范化运行。加强与诉讼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系,实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全程化。依托法律监督职能,对诉讼各部门落实未成年人权利保护法律法规相关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要求在诉讼各环节都能落到实处。
持续深化检察工作与社会化支持系统衔接对接。进一步加强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的配合衔接,成立我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借助社会专业力量,为未成年人搭建维权帮困、观护帮教等专业平台。检察机关与服务中心各成员单位立足各自职责,加强配合协作。进一步加强与团区委、区公安分局、区未保委、区社工站等相关单位的联系配合,完善青少年犯罪预防信息共享等机制,及时全面掌握全区来沪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动态,提高犯罪预防工作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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