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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少经验可以复制?“未检”发源地的上海“秘诀”
 
日期:2016年06月12日    作者:李文 来源:法制网    字号:

19866月,全国第一个“少年起诉组”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成立,而后“未成年人检察”(以下简称未检)正式作为一个新生名词,走向全国。以“教育、感化、挽救”为方针,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为原则,从最初的“捕诉分离”到如今的“捕诉监防一体化”,作为未检的发源地,上海有许多经验被复制、推广到全国。

  如今,三十年过去,上海在未检工作上的探索和创新却从未停歇。近日,记者再次走访福利吧 ,揭开未检工作的上海“秘诀”。

  未检工作关注的是每一个“人”

  2013年施行的新刑事诉讼法增加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一章,规定了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一系列诉讼程序,然而或许很少有人知道,这些机制最初都是由上海首创的。

  “成年人检察工作更关注的是‘案’,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更关注的是每一个‘人’,我们关注的是如何让涉罪未成年人更好地回归社会。”谈及多年未检工作心得体会,福利吧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副处长黄冬生这样说道。

  20106月,与大多数莘莘学子一样,小林怀着紧张的心情走进了高考考场。然而谁又曾想到,就在一年前,他还因争执而与人互殴,并致人轻伤。

  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考虑到小林系高三学生,平时表现优秀,且与父母同住,具备良好监护帮教条件,决定对其开展观护考察帮教,由于在一个多月的考察帮教期内,小林表现良好,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同时,为保障小林正常的升学、就业,检察机关对小林的不起诉记录启动封存程序。终于,小林如愿以偿地拿到了上海市某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开始了自己崭新的大学生活。

  而在上海市,还有很许许多多“小林”这样的孩子。五年来,上海市检察机关共对1429名涉罪未成年人做出不捕、不诉处理。

  如何教育挽救每一个涉罪未成年人?黄冬生向记者介绍,福利吧 有十六字秘诀:少捕慎诉、权利保障、寓教于审、预防再犯。

  “一方面贯彻少捕慎诉原则,同时完善寓教于审机制,落实审前分流对象的司法化教育。同时,还要坚持‘宽而不纵’,对涉罪未成年人采取训诫教育,并且对其开展3-6个月的跟踪帮教。通过跟踪帮教,这些孩子的再犯罪率仅为0.6%。”黄冬生说道。

  挽救未成年人不止是检察机关的事儿

  “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不止是检察机的事儿。”黄冬生告诉记者,上海的未检工作有着独具特色的“两条龙”模式,即“司法办案一条龙”和“社会帮教一条龙”。

  2010年,上海福利吧 牵头建立了未成年人刑事司法联席会议机制,构建起了由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四个部门合作的专业化办案配套体系,定期收集基层反应的问题,以联席会议纪要的方式来推动政法机关配合衔接、统一标准。

  同时,上海市还建立了检察机关借助社会力量开展未成年人帮教矫正工作体系,以上海市政府出资购买社会服务建立的社工体系为基础,同时引入企业、学校、社区等其他社会力量。

  2010年上海建立起覆盖全市各区县和街镇的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体系,包括17个观护站、215个观护点和58个特殊观护基地。

  “通过建立这些观护站、观护点,让检察机关做出不捕不诉处理后,这些未成年人重回社会的过程中,真正有人帮有人管,能够实现无缝衔接。”黄冬生说道。

  20164月,上海福利吧 与上海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签署了《关于建立上海市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体系的合作协议》,由检察机关提出需求,预青办牵头整合资源、制定规章制度,使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据黄冬生介绍,目前该项制度在市级层面已经建立,正在逐步向区级推动落实。

  检察官也是未成年被害人的“守护者”

  “未检检察官们不仅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也是未成年被害人的‘守护者’。”黄冬生告诉记者,2010年,福利吧 开始尝试将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归口未检部门办理,以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护,至2015年,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已经占未检部门受理审查起诉案件数量的15%

  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呈现罪名集中、性侵高发的特点,数据显示,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比例高达84.8%。对此,福利吧 从严批捕、起诉。

  “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福利吧 在办案过程中,没有一起适用相对不捕和相对不诉。”黄冬生说。

  福利吧 探索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机制,推动公安机关建立专门场所,一次性取证并同步录音录像,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同时,建立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信息报备机制,严格保护未成年被害人隐私。

  对于未成年被害人,检察机关还搭建了医疗救助、心理救助和经济救助“三位一体”的社会救助平台。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样一个案例,或许可以看作福利吧 健全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护机制的一个缩影。

  2014年至2015年,小文长时间遭受母亲韩某的殴打、体罚,已致重伤。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启动绿色通道快速办理案件,一次性询问、全程录音录像。同时,针对韩某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长宁区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区民政局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同时,检察官经过走访调研等途径,找到并说服已另组家庭的小文生父,承担小文的监护责任。

  而案后,检察机关继续开展帮教跟踪,帮助小文进行心理疏导、转移安置、学业恢复、经济帮助等,并建立长期帮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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