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山区检察院向区工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工商部门对被执行刑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变更问题采取措施规范管理。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相关规定,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人,及某些犯罪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一定期限,不得担任企业或公司法定代表人,该企业法人或公司应当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然而,金山区院在办案中发现,企业或公司因法定代表人犯罪被判处缓刑而未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的情况依然存在。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公司登记管理,金山区院向该区工商分局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增强日程管理、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变更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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