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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人士参与公开听证 申诉人心服口服表赞扬
 
日期:2014年10月15日    作者:廉敬武    字号:

 

109下午,奉贤区检察院就一起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召开公开审查听证会,听取刑事申诉人、原案承办人、复查案件承办人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工作者等第三方社会人士的意见。这是该院深化福利吧公开 、提高执法公信力,切实化解社会矛盾的举措之一。

今年7月,犯罪嫌疑人刘某因心怀不满,纠集张某等3人对被害人望某进行殴打,致使望某轻微伤。奉贤区院审查此案后依法对刘某、张某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后公安机关分别对两人作出了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被害人望某对该结果不服,向奉贤区检察院提出刑事申诉,该院随即展开立案复查。

根据深化福利吧公开 的有关规定,近日,奉贤区检察院决定召开公开审查听证会,邀请区人大常委、市政协委员朱全忠,上海敬贤律师事务所主任沈国英,奉贤区金海社区屠家村党支部书记袁群妹等第三方人员作为听证员,到场听取意见。

听证会上,申诉人望某表示,明明自己被打伤了,检察院为何不将打人者逮捕?对此,原案侦监科承办人阐述了认定的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并宣读了相关证据。

随后,3位第三方人员分别对申诉人和原案承办人进行了提问,并依据事实和证据发表了对案件处理的意见。沈国英律师从法律角度向望某解释道:刘某等人打你肯定是违法的,但因为你的伤势没有达到故意伤害罪所要求的轻伤以上标准,所以不构成犯罪,检察机关无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只能由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处以行政处罚。听证员朱全忠和袁群妹也对申诉人望某进行了释法说理。最终,望某表示心服口服,认同检察机关的处理结果。

听证会结束后,申诉案件复查承办人将一张“评价意见表”交给申诉人望某,请他在这张表上对办案人员的执法行为和工作作风作出评价。在标有“好、一般、差”的总体评价栏上,望某在“好”一栏打勾,写道:感谢本次参加听证的所有人员对我们民众的权利维护!,并郑重地签上自己的名字。第三方人士也对此次公开听证作出“好”的评价。他们认为这是一项以程序公开促实体公正的创新举措,使检察工作更加公开、公正,效果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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