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由青浦区检察院检察官余莉出庭公诉的被告人任某包庇一案在青浦区法院开庭审理。东方网“检察官在线”节目对该案庭审进行网络直播。青浦区院公诉科副科长张昌明、青浦区律师协会主任李辉受邀担任解读嘉宾,回答网友提问。
2014年4月17日20时许,被告人任某乘坐其爷爷任某某驾驶的小型客车行驶至上海市青浦区某路口处时,遇交警执法检查。被告人任某明知任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民警检查时,故意作假证明包庇,谎称上述车辆由其驾驶,试图使任某某逃避法律追究。
法庭上,公诉人通过讯问被告人、举证、辩论、发表公诉意见等环节还原了被告人任某的犯罪事实,任某及其辩护人对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任某在最后陈述中表示十分后悔。最终,法院以包庇罪判处任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
饮酒驾车,特别是醉酒后驾车,对道路交通安全危害极大。为此,2011年5月1日,我国正式将“醉驾”列入《刑法》。本案中,任某某酒后驾车已经触犯了刑法,同车被告人任涛的包庇行为,不仅不利于对酒驾行为的惩处,亦使自己陷入违法犯罪之中。通常,包庇罪往往发生在亲戚、朋友、同事、老乡等关系比较亲密的人之中。检察机关通过网络庭审本案庭审,深刻揭示包庇犯罪行为的危害性,同时提醒市民,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对身边的违法犯罪行为“说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