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本院举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审会,首先宣布听审纪律。”日前,嘉定区检察院探索开展审查逮捕公开听审,对一起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案嫌疑人是否有逮捕必要,公开听取公安机关侦查员、辩护律师等各方意见。
今年8月,民警在道口例行检查时,在犯罪嫌疑人李某身上当场查获象牙一段及象牙筷子一双,遂将李某传唤至派出所审查。经估价,李某收购的象牙制品总价值达人民币十万余元。因涉嫌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公安机关对李某予以刑事拘留,后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报送嘉定区院批准逮捕。
承办检察官初步审查案件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但犯罪嫌疑人李某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存在一定争议。为此,该院决定对该案启动听审程序。
听审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主持听审,居中兼听各方意见,书记员当场制作听审笔录。侦查人员和辩护律师各自阐述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是否具有羁押必要性的理由。利用远程视频系统,羁押在看守所的李某全程参与了听审,并发表自己的意见。
检察官对各方意见综合审查评定后认为,李某涉嫌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在本地无固定住处,有同案犯在逃,并且有前科劣迹,经公开听审,认为对李某采取取保候审有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能,因此最终对其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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