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浦东新区检察院探索对于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以下简称“三类罪犯”)的刑罚变更执行开展专项检察监督,有力促进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依法、公正、规范实施。
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此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首次在南汇监狱对一名金融诈骗犯罪罪犯减刑进行公开庭审,浦东新区院特邀两名市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庭审结束后,该院听取了代表、委员对检察官出席庭审情况的意见反馈和评议。
据统计,浦东新区院检察室所驻监狱现有“三类罪犯”363人。专项检察监督中,该院通过调阅档案、逐人登记基本信息等方法逐一排摸全监“三类罪犯”,确保“数据准、人头齐、情况清”。同时,该院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监狱职能部门将相关罪犯执行情况通报检察室,得到采纳。
此外,浦东新区院还率先在全市探索开展老病残服刑罪犯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当面谈话和复查体检机制,并在现场查看罪犯参加体检的具体项目和流程,查阅罪犯保外就医期间的就医记录,落实个别谈话和问卷调查,严把进口关和出口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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