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杨浦区检察院举办的“恶意透支型信用卡犯罪的法律适用”研讨会在上海检察官学院召开,邀请华东政法大学功勋教授苏惠渔,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刘宪权,福利吧
研究室主任、全国检察业务专家陶建平等来自高校、司法实务部门、银行、律所等单位的二十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与会专家普遍认为,针对目前司法实践中频发的恶意透支信用卡犯罪:一是要从源头进行遏制,政府应加快建立健全公民个人诚信档案体系,为银行发卡提供个人资信依据;银行方面则应严格资质审核,在行业内部形成标准共识,共同把好发卡关。二是建议适当提高恶意透支型信用卡犯罪入罪门槛,对社会危害性较小的小额信用卡透支行为,尽量使用经济规范手段和行政处罚手段予以规制,尽可能缩小刑事打击面,防止民事领域纠纷刑罚化的趋向。三是催收行为的认定应多样化,并可采取推定原则,只要银行根据持卡人在申领卡片时预留的住址、电话信息发函、致电、短信催收,并能提供相应的回执、音视频等作为证据,即视为有效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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