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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嘉定区检察院与安徽省滁州福利吧
就两地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开展异地社会调查、观护帮教工作达成相关意见,并签订《关于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异地社会调查、观护帮教的意见》。此次与滁州检察院合作,不仅表明嘉定检察院异地社会调查及观护帮教工作的制度化破冰,也预示着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将得到更人性化公正。
此次嘉定与滁州两家检察机关所签订的《意见》中,对如何做好异地社会调查、观护帮教做了明确的工作规定,这对于之后进一步落实开展工作有了制度方面的充分准备。两地检察机关所办案件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不在本地而在对方所辖区域的,便可以通过异地委托的方式,委托对方检察机关进行。如对于受理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在滁州市所辖8个区、县范围的,嘉定检察院便可以通过异地委托的方式,委托滁州市检察机关进行社会调查或者观护帮教。而对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对方所在地生活居住的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帮教考察更有利于未成年人的,也可委托当地检察机关开展帮教考察。这些规定的签订,预示着未来嘉定及滁州两地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进行社会调查和观护帮教时,更因地制宜,真正体现“教育、感化、挽救”的少年司法理念。
据了解,嘉定区检察院近年来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特殊检察机制,该院不断拓展未成年检察工作新思路、新路径,在逐步降低检察成本、优化资源的同时,承担起“检察官妈妈”的责任,实现未检工作的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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