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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参与 听取意见——本市检察机关对不起诉案件实施公开办理
 
日期:2014年12月18日    作者:施坚轩    字号:

对不起,叶叔叔,我一时冲动做错了事情!谢谢您能原谅我!日前,在闸北区检察院的听证室里,正在公开听证的被不起诉人小皓向被害人叶某表达了自己的歉意。原来,今年7月,刚满18岁的小皓在一次与母亲的剧烈争吵后,随手拿起打气筒砸向了停放在路边的奔驰车,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听证会上,公安机关承办人和被害人叶某都表示,小皓是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而且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了相应损失,可以对小皓从宽处罚,3名记者和5名社区群众也应邀参与旁听。不久,闸北检察院参考听证参与人的意见,对小皓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这意味着,对小皓的刑事诉讼在程序上已终结,小皓获得了无罪处理。

据了解,上海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不起诉案件的公开办理,畅通群众参与监督渠道,规范听证审查、公开宣告程序,通过多种途径为公众参与不起诉听证审查提供便利,提高办案透明度。静安区检察院对于允许公民旁听的听证审查,规定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向社会公告案由、时间和地点,经许可,新闻记者还可以对不起诉案件听证审查过程进行报道和采访。本市各级检察院还主动引入第三方监督,建立听证人员库,从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及专家、学者中,选择具有法律背景、相关学识阅历人士担任不起诉听证审查案件听证人员。审查过程中,听证人员可向当事人进行发问,并对案件处理发表意见,对审查过程进行监督,有效提高审查结果的公众接纳程度。闵行区检察院还与该区司法局会签《关于未成年人案件事实法律援助的补充规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施法律援助全覆盖,增强案件当事人在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过程中自我辩护的能力,保障弱势群体的发言权。

对不起诉案件的公开办理,本市检察机关进一步规范程序,加强事前审查跟踪反馈,对当事人和解是否自愿合法及和解协议的履行进行审查和监督。听证结束后,及时向听证参与人反馈处理结果,对听证人员进行充分的说理。本市检察机关还加强与公安等政法机关联系建立不起诉案件源头发现机制,精简办理流程,简化法律文书以及通过专人专办、集中宣告等方式,确保不起诉案件的公开办理既增效不减速,避免增加当事人的诉累。

本市各级检察机关普遍设立了听证室宣告室等标准化司法办案场所,严格听证审查、公开宣告仪式主持人的选定标准,对听证审查、不起诉宣告实现全程录音录像,用庄严的仪式彰显司法公信。今年以来,已听证审查不起诉案件80件,公开宣告不起诉案件80件,有效提升了检察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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