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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将精心策划的“碰瓷”伪装成消费纠纷 法院判处被告人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日期:2026年03月26日    作者:姚彦静 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皮肤过敏”“房间有虫”“搓澡受伤”……短短一个半月,女子王某辗转上海的20余家酒店、温泉馆、洗浴中心,以发差评威胁、报警纠缠、长时间滞留等方式,迫使商家免除房费及赔偿共计7000余元,将精心策划的“碰瓷”闹剧伪装成消费纠纷。经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3月6日,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

  2025年2月至4月,王某来到上海,先后入住了20余家酒店、温泉馆等场所。与普通顾客不同,每一次入住,她或是提前将蟋蟀带入房间制造不卫生假象,或是在退房前故意抓挠皮肤伪造过敏痕迹,甚至在被发现病历显示其入住前已确诊皮肤过敏后,仍然在退房时坚持要求商家免单或赔偿。

  一旦商家试图解释,她便以给差评、报警、要求商家陪同就医、长时间滞留经营场所、与刚开业商户争吵等方式纠缠要挟。部分商家因担心影响声誉、耗费时间,就会选择妥协免单。

  到案后,王某供述其故意抓挠皮肤制造过敏症状,借此索要退款。她还曾上网查阅消费纠纷相关法律,试图规避风险。

  案件侦查初期,普陀区检察院依法介入,发现王某虽然与数家消费场所存在纠纷,但单笔金额较小,证据分散,难以完整呈现行为全貌。该院遂向公安机关提出针对性取证意见,明确重点调取王某的入住记录、投诉内容、商家证言及监控视频的侦查方向。按照检察机关的意见,公安机关进一步扩大排查范围,最终将犯罪事实补充查明至20起,其中17起王某获商家免单或退款,金额共计7000余元。

  案件移送普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对案件证据进行了全面梳理,向王某阐明其行为性质及法律后果,面对确凿证据,王某最终认罪认罚,并表示愿意退赔损失。

  经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3月6日,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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