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吧

以案说法
 
一个月诈骗运费险理赔款237万元
 
日期:2026年08月11日    作者:林桢淑 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444.jpeg

今年3月,办案检察官讯问犯罪嫌疑人。

 

  运费险本是保障消费者退货权益的便民保障,却沦为不法分子牟利、实施洗钱的工具。近日,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骗取运费险理赔款、并将理赔款兑换成虚拟货币实施洗钱犯罪的案件,9名被告人分别因犯保险诈骗罪、洗钱罪获法院有罪判决。

  2024年9月,汪某通过境外软件结识了网友“初阳”(另案处理),对方告诉他可以通过刷单骗取运费险理赔款、再兑换成虚拟货币,事成之后能获得理赔款金额的12%作为报酬。汪某觉得这是一个赚钱的“好买卖”,便让“初阳”带着他一起做。

  随后,“初阳”团伙将需要交易的店铺链接、电商平台账户及密码通过境外软件发给汪某。汪某使用本人名下及控制的付款账户绑定账号,填入虚假的收货人信息,对单价5元的手机壳等商品实施虚假下单,制造虚假的交易记录。交易成功后,“初阳”团伙成员利用虚假订单向商家申请退货退款,并提交虚假运单号作为理赔材料向保险公司提出运费险理赔申请,骗取的理赔款被转入汪某的账户。

  “这个‘买卖’是跑量的,交易的单数越多赚的钱就越多,所以我拉上了朋友一起来做。”汪某到案后供述,为赚取更多的利润,其组织陈某甲、文某等“刷手”一同参与刷单骗取运费险理赔款,并许诺“刷手”有5%至10%不等的提成。

  “刷手”收到保险理赔款后,留取各自应得份额的提成后,将剩余款项归集到汪某、陈某甲指定的银行账户或支付宝账户。陈某甲受汪某指使,将归集的理赔款提现并兑换成虚拟货币,再汇至汪某或“初阳”团伙指定的电子钱包。

  2025年3月,公安机关将汪某等人抓获归案。“我们认为该案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诈骗运费险理赔款案件,因此第一时间依法介入,指导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办案检察官介绍。办案人员调取保险公司的运费险投保材料,明确了各犯罪嫌疑人的主体身份;分析涉案保险理赔款数额的共性、资金流向规律,明确“刷手”团队的范围。此外,针对保险理赔款被以虚拟货币形式向上游团队转移的情况,进一步查清了虚拟货币兑换的方式、流程、转移途径等。

  2025年9月2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以汪某、陈某甲等9人涉嫌保险诈骗罪移送至黄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仔细审查全案证据,厘清了各犯罪嫌疑人在团队中的角色分工、参与程度及涉案金额。经查,汪某、陈某甲系团伙核心成员,主要承担组织协调、资金归集、虚拟货币兑换等关键职责,而文某、陈某乙、梁某三人为骨干成员,发展下线“刷手”参与保险诈骗。经审计,2024年9月至10月,汪某、陈某甲及其“刷手”团队共计骗得理赔款237万余元。汪某向“初阳”团队支付虚拟货币折合人民币133万余元,陈某甲帮助汪某取现并兑换成的虚拟货币折合人民币61万余元。

  综合全案证据,检察官认为,汪某等人作为被保险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理赔款,应以保险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汪某、陈某甲隐瞒金融诈骗犯罪所得,将运费险理赔款兑换成虚拟货币,转移犯罪所得,应以洗钱罪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6月10日,经黄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保险诈骗罪、洗钱罪对汪某、陈某甲作出有罪判决,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至三年五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以保险诈骗罪判处文某等人有期徒刑三年至六个月不等,适用缓刑,各并处罚金。

 
 
 
 
 
福利吧-福利吧论坛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