罹患抑郁症的少女辛某一时冲动犯下盗窃罪,闸北区检察院的承办检察官细致审理案件后决定对其不起诉。日前,辛某的父亲向闸北区检察院公诉部门赠送锦旗,表达对检察官的敬意和感激。
少女辛某常年患有抑郁症,在行为上时常出现偏执状况。她的病让关爱她的父母操碎了心。2014年5月17日,辛某来到一家婚纱摄影店准备拍摄写真。由于当时店内较忙,辛某在等候过程中瞥见等候区的茶几上有一部手机。辛某看周围空无一人,便悄悄将手机塞入衣服口袋后立刻离开。
不久,婚纱摄影店内一名店员发现自己手机被盗,迅速报警。通过店内的监控录像,以及辛某预留在店内的手机、家庭地址等个人信息,警察很快找到了辛某。经鉴定,这部手机价值1000余元。
案件移送闸北区检察院后引起了承办检察官的关注。如果仅从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上来看,辛某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但是承办检察官发现,辛某从到案自始至终说手机是自己“捡”的。经精神鉴定,这是典型的抑郁症患者的偏执状态,说明辛某在作案时精神处于对周围环境及法律辨识不清的状况。
考虑到案件涉案金额较小,辛某也已经认识到行为的错误,并及时将手机还给了被害人,辛某的父母积极与被害人沟通,也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双方达成刑事和解。
鉴于辛某的犯罪情节较轻,又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其案件已具备不起诉的条件。为此,闸北区检察院召开相对不起诉公开听证审查会,就辛某一案的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及拟不起诉决定进行公开听证审查,充分听取公安侦查人员、被害人的意见。被害人和公安机关承办人都表示,辛某是偶犯初犯,且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主动退出了赃物,同意检察机关对辛某从宽处罚,给予其一次重新开始的机会。11月17日,闸北检察院对辛某进行了不起诉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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