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正式对你们作出不起诉决定,希望你们从此能真诚悔过,改过自新,做一个能自立于社会的人。”日前,在宝山区检察院举行的不起诉决定宣告仪式上,该院未检科检察官对两名顺利完成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了不起诉决定宣告。
今年3月,未成年人小王和小李因涉嫌犯罪被移送至宝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考虑到两人系初犯,犯罪情节较轻,且对自己行为的错误性和危害性都能作出深刻反省。承办检察官在充分的社会调查基础上,综合各方意见后,对两人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决定对两人开展为期6个月的监督考察期。
今年10月,两人顺利完成了监督考察。为巩固“教育、感化、挽救”成果,进一步增强两人社会责任感,宝山检察院决定为两人举行庄严的不起诉决定宣告仪式。
宣告仪式上,案件承办检察官结合小王和小李在监督考察期的表现对两人开展法制教育,宣读了对两人的不起诉决定书,并向他们赠送书籍以示鼓励。“感谢检察官给了我们改正的机会,我们一定好好把握,不辜负期望,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在仪式现场,小王和小李郑重的向在场人员作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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